沒租車也沒收據?法院為什麼照樣判賠91萬車禍代步費?feat.台灣動產鑑價發展協會

@priceprotw 代步費賠91萬?不是傳說,是真判決 車一撞,大家只關心一件事:修好沒? 但沒人告訴你真正虧的,是「用不到車的那段時間」。 車進廠一天、兩天、三個月, 你不能用車、行程全亂、生活全卡, 這筆損失,不是你活該承擔。 車修好了,價值掉了、時間沒了、錢也沒拿到。 如果你現在正在調解、 或對方一句「不能賠」就想打發你,先別急著認輸。 有些錢,不是不能拿,是你不知道自己拿得到。 #事故車折損 #事故車減損 #事故車鑑價 #車禍處理 #車輛交易性貶損 ♬ 原聲 – 鑑價師雜誌社|第三方事故折損鑑價 | 第三方車輛鑑價

一、🧭 前言|修車期間的交通不便,只能自認倒霉嗎?

「律師,我的車被撞爛了,修車要修兩個月。但我沒錢去租車,只能每天擠公車或搭捷運,這樣我還能跟對方要『代步費』嗎?」😤

「保險公司說要拿租車發票才能報帳,我沒有收據,是不是就沒得賠了?」

在樂羽國際法律事務所,我們處理車禍理賠時發現,大多數車主都只知道要醫藥費跟修車費,卻忽略了一個巨大的權益:「交通費用損失(代步費)」

很多人被保險公司誤導,以為一定要真的去租一台車、拿出一疊發票才能求償。

但事實上,你的權益不應該建立在「你有沒有錢先墊付租車費」上。

即便你沒租車,只要你的車在修理,你就失去了「使用該車的權利」。

本文將結合法律判例,告訴你為什麼有人沒租車也能獲賠 91 萬代步費,以及如何運用專業鑑定報告來捍衛你的權利!💸


二、📂 說明|法律解析:為什麼「沒租車」也能請求代步費?

在法律實務中,代步費屬於《民法》損害賠償中的「使用價值損失」。

1.使用利益的剝奪就是損害

依據《民法》第 213 條第 1 項,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既然車子被撞壞導致無法使用,那麼「尋找替代交通工具產生的支出」,自然屬於《民法》第 216 條所說的「所失利益」

白話意思就是:
當你的車進場維修時,你失去了車輛的便利性、隱私性及舒適性。因此法院認為,這種「所失利益」本身就是一種財產上的損害。

2.為什麼不需要租車收據?

過往確實有法院要求提供發票,但現在越來越多進步的判決(如:高等法院相關民事判決)認為:

  • 求償基礎: 是因為「車輛受損無法使用」,而非「你實際花了多少錢租車」。
  • 車廠維修期間證明: 需要請車廠提供維修期間證明,再由律師提供同款車租車行情,法院就可以依此行情裁定賠償金額。

3.判賠 91 萬的關鍵在哪?

影片中提到的 91 萬案例,關鍵在於車輛屬於高單價、維修天數長,且透過專業鑑定報告具體量化了每日的使用價值。

  • 舉例: 本案同級車款每日租金行情約為 3,980 元,修車 130 天,代步費就高達 91 萬元。這筆錢,不需要收據,只要律師主張夠專業!

三、🧩 樂羽團隊辯護策略|如何爭取「代步費」最大化?

面對保險公司「沒收據不賠」的話術,樂羽團隊會採取以下專業策略:

✔️ 核實「合理維修天數」 保險公司常會酸言酸語說:「這哪要修這麼久?」

  • 樂羽攻防: 我們會調閱維修廠的進場、待料、施工紀錄,並結合鑑定報告,證明因零件短缺或損害嚴重導致的長期停工是合理的,
    確保每一天的代步費都不被扣除。

✔️ 排除保險公司的「零件折舊」干擾保險公司愛用折舊砍維修費,但代步費是「使用權」的補償,完全不適用折舊公式。

  • 策略: 我們會主張代步費應以「同等級車輛」之租金行情計算,維持賠償金額的完整性。

✔️ 結合「車價減損」一併起訴如果車禍嚴重到要談代步費,通常也會產生「交易性貶值(車價減損)」。
我們會將兩項權利合併請求,讓理賠金額一次到位。


📂 四、成功案例分享|樂羽律師實務經驗

📍 案例1:

【本件成功案例】樂羽律師助賓士車主求償 60 萬車價減損,同級代步車費勝訴91萬

當事人於賓士自小客車行經金山區時,遭被告開車「跨越分向限制線(雙黃線)」逆向強力撞擊。更導致這台市價 300 萬的賓士車左前大樑支架、水箱架嚴重受損,車輛修復期為230 日,當事人雖未實際支出租金,但委任我們事務所提告,我們以賓士同級車款一日3,980元請求,成功為當事人成功爭取230天,共計91萬多元車輛維修期間所失之使用利益(計算式:3,980元×230日=91萬5,400元)。

📍 案例2:協助受害者成功請求維修期間42日租車費10萬5000元

當事人於市區遭追撞,車輛修復期為42日,因有其他汽車可得使用,未實際支出租金,但委任我們事務所提告,為當事人提出維修期間單據,最終成功請求42日,共計10萬多元車輛維修期間所失之使用利益(計算式:2,500元×42日=10萬5,000元)。

📍 案例3:商用車遭追撞,修車無法營業,租車補償獲全額判賠

當事人公司名下車輛,平時作為公司接送客戶、送貨之用,修車期間18日,公司無車可用即無法營運。經本所協助向法院提出其維修期間證明與同車款租車價格截圖,雖然客戶實際上沒有租車,但法院最終仍判賠全額租車費支出近4萬元。

📍 案例4:BMW進口車遭撞損 成功爭取原車同級租金賠償

當事人昂貴的BMW進口車遭追撞,車輛維修期間長達近一個月,因有其他汽車可得使用,當事人未實際支出租金,然而在樂羽團隊的不懈努力下,仍成功為本案當事人爭取到30萬的車價減損以及與原車同級車款的租金計算代步費用,創下實務上罕見的有利判決。

📍 案例5:特斯拉遭後車追撞,成功爭取全額車價折損及原車款租金賠償

當事人特斯拉Tesla Model 3車輛在國道上遭追撞,且當事人為科技公司主管,每日確有通勤與商務需求,車輛維修期間無法使用,導致其生活不便,縱當事人未實際支出租金,然而在樂羽團隊的不懈努力下,仍成功為本案當事人爭取到12天的維修期間,以同款車輛的租金計算的代步費用,創下實務上罕見的有利判決。


五、💡 Q&A |代步費常見疑問直擊

Q1:只要修車就可以要代步費嗎?

A: 原則上是,只要你是「無過失」或「過失較輕」的一方。但如果只是小擦傷進場烤漆一天,求償效益較低甚至沒有折損。但通常維修天數超過一週,建議就要積極爭取。

Q2:鑑定費用一定要自己出嗎?

A: 訴訟中需先墊付,但只要勝訴,鑑定費用可列為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律師會幫你算:如果代步費預計領 10 萬,花幾千塊鑑定絕對超值!

Q3:對方保險公司堅持要收據,我該怎麼回?

A: 請回覆他:「依照目前法律實務,物之使用權受損本身即為損害,不以實際租車為必要。」如果他裝死,請交給樂羽律師來談。

Q4:代步費有上限嗎?

A: 法律沒有上限,只有「合理性」。這就是為什麼需要專業鑑定報告來定義什麼叫「合理」的租金與天數。


六、🧠 結語:您的權利,不應被「收據」給限制!

車禍後的交通不便,是真實發生的財產損害。 不要被保險公司的理賠試算表給限制了想像。
如果有人能因為沒租車而獲賠 91 萬,代表法律確實站在保護受害者的一方。關鍵在於你是否懂得運用專業的「法律知識」來爭取。

樂羽國際法律事務所專精交通事故理賠與損害鑑定。我們與專業鑑價機構深度合作,致力於挖掘保險公司不敢告訴您的「隱藏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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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賠償請求權有 2 年時效,別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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