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不賠車價折損?律師教你要回來

當愛車在交通事故中遭遇重大損害,即使經過維修,車輛也可能因事故紀錄而造成價值貶損。然而,許多車主發現,保險公司只願理賠修車費,對於車價損失則以「不在保險範圍內」為由拒絕理賠。那麼,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真的無法追回車價損失嗎?

身為專業律師事務所,我們經手過無數起因保險不理賠車價損失而進入法律程序的案件,本文將以實務經驗分享如何透過法律途徑,爭取本該屬於您的補償!


🚘 什麼是「車價折損」?

車價損失,又稱「車輛價值貶損」,是指車輛即便已維修完成,但因為事故紀錄被記載在系統中,在轉售或交易時會被買家壓低價格。這類損失通常無法透過一般汽車保險理賠獲得補償,特別是當車主是受害方時,面對保險公司的推諉常常感到無力。


⚖️ 法律上能否請求車價折損賠償?

根據《民法》第184條與第213條的規定:

  • 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 第213條第1項:「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

換言之,只要能證明車輛因事故導致市價下跌,該損失即屬財產損害的一部分,車主可向肇事者或其保險公司請求賠償。


✅ 哪些情況下能成功請求車價損失?

根據我們的實務經驗,下列情況下較容易獲法院支持:

1️⃣ 您非主要肇事責任方

必須能證明事故發生時,對方為主責方,您僅是無辜受害者。

2️⃣ 車輛為新車或高價車

高價值、年份新或進口車,更容易因事故而導致市值顯著減損。

3️⃣ 有更換零件損害紀錄

如車架變形、氣囊爆開、需更換大量零件等,都會被視為影響價值的要素。

4️⃣ 有專業鑑定報告支持

車主需主動委託鑑價單位出具車價貶值報告,才能於法院中提出具體請求。


🛑 哪些情況可能無法成功請求?

以下情況,即使主張車價損失,也較難獲得法院支持:

  • 車輛已使用多年或折舊嚴重

  • 僅為輕微擦撞,無實質貶值影響

  • 缺乏事故前後市價落差的證據

  • 車主本人為主責或共同肇責


📉 鑑定車價折損,找誰幫忙?

目前台灣較常見的車價鑑定單位包括:

這些單位能依據事故紀錄、維修項目及市場行情,出具具法律效力的車價貶值報告。

✅ 在訴訟中,法院常以這類第三方報告作為判斷依據。

📌 實務判例: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391號民事判決:

按損害賠償之目的在於填補所生之損害,其應回復者,係損害事故發生前之應有狀態,自應將事故發生後之變動狀況悉數考量在內。故於物被毀損時,被害人除得請求修補或賠償修復費用,以填補技術性貶值之損失而回復物之物理性原狀外,就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交易價值,亦得請求賠償,以填補交易性貶值之損失而回復物之價值性原狀。(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88號、106年度台上字第2099號判決亦為相同意旨)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4年度基簡字第1196號民事判決內文:「經查,系爭車輛正常車況市值為3,000,000元,事故修復後市值為2,400,000元,是系爭車輛因系爭事故折損之價值為600,000元等情,業據原告提出鑑價師雜誌社PricePro鑑價第三方事故折損鑑價報告(下稱系爭鑑價報告)為證。按系爭鑑價報告已說明系爭車輛水箱架更換、左前大樑支架切除更換、左前葉子板更換,屬於重大事故車,因撞擊車頭左側受損深度達大樑,折損比例為百分之20,並附行車執照、里程數資料、車體結構配件名稱圖、車體結構受損折價比例圖、車輛維修照片、維修估價單等為佐,足認鑑價師雜誌社鑑定系爭車輛減損價值,已將車輛維修部位、受損狀況、出廠年份、行車里程數等條件納入評估,並非毫無根據,且鑑價師雜誌社之鑑定人員皆經考試合格取得事故折損鑑價師證書,並檢附其證書於系爭鑑價報告內,足徵系爭鑑價報告具有一定之專業性,整體以觀,鑑定意見尚無明顯不合理之情,當屬可採,是原告主張其受有系爭車輛交易價值減損600,000元之損失,應屬有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店簡字第855號民事判決內文:「查系爭車輛業經原告於起訴前自行送交台灣動產鑑價發展協會鑑定,認為於事故後因車損而減損價值72,000元(以「正常車況市值」968,000元減去「修復後市值」896,000元),有該協會出具之鑑定報告可憑(本院卷第27至45頁,下稱系爭鑑定報告),系爭鑑定報告雖非法院依民事訴訟法第第326條第1項所選任,然仍符合前述文書之要件,核屬文書證據之一種,並非當然不能作為認定事實之用。被告雖辯稱系爭鑑定報告屬有利於原告之書證,中立性及客觀性較差、證明力較為薄弱云云,然查出具系爭鑑定報告之台灣動產鑑價發展協會,經本院依職權自法學檢索系統查詢,亦有相當數量由法院委託鑑定,或鑑定結果為法院所採納則該會就車輛價值減損之鑑定,應具有相當之經驗,可認具有專業性;就中立性為言,並無證據證明該協會人員與原告原已相識或其他利害關係,系爭鑑定報告雖非鑑定,然被告仍可以證人之規定,聲請本院命實際實施鑑定之人到場接受被告詰問,於程序上即不損及被告權利,然被告亦未聲明此證據調查,則被告既未積極主張此反對詰問權,自難認其程序權有何受損,則原告以系爭鑑定報告作為系爭車輛價值減損之證據,尚屬可採。」


⚖️事務所實務成功案例分享

📍 案例1:樂羽律師助賓士車主求償 60 萬車價減損,同級代步車費勝訴91萬

當事人於賓士自小客車行經金山區時,遭被告開車「跨越分向限制線(雙黃線)」逆向強力撞擊。更導致這台市價 300 萬的賓士車左前大樑支架、水箱架嚴重受損,經鑑定後,折損60萬,車輛修復期為230 日,當事人雖未實際支出租金,但委任我們事務所提告,我們以賓士同級車款一日3,980元請求,成功為當事人爭取230天,共計91萬多元車輛維修期間所失之使用利益(計算式:3,980元×230日=91萬5,400元),以及車價折損60萬元,合計共156萬多元。

📍 案例2:高級進口車,車價減損成功求償近50萬

  • 當事人的百萬進口車遭追撞,雖然已修復,但因有重大事故紀錄,轉售時估價明顯降低。訴訟中我們聲請鑑價,證明車輛因事故減少約30萬元價值,法院也肯認此部份請求。
  • 另外也成功幫當事人請求到維修期間的租金,將近20萬。

📍 案例3:車輛交易性貶值、修車期間利益-全部勝訴

  • 當事人的2年車齡國產車遭追撞,透過我們的協助,成功討回車價減損及維修期間的利益,約20萬。

📍 案例4:未保持車距導致追撞,車價減損及租金全額勝訴

  • 當事人的BMW進口車遭後方車輛追撞,委任樂羽律師協助,成功討回車價減損、維修期間的租金(無租車單據),合計成功請求36萬。

📍 案例5:進口車遭撞損 成功爭取30萬車價減損、原車同級租金賠償

  • 當事人的進口車於國道上因後方車輛未保持安全距離,不慎追撞,委任樂羽律師協助,成功討回車價減損、維修期間的租金,值得一提的是,雖然當事人無租車單據,但我們能成功說服法院判賠同級車款租金,合計成功請求30萬。

👨‍⚖️ 律師如何協助您追回車價損失?

選擇樂羽國際法律事務所楊羽萱律師團隊可以協助您:

  • 評估您是否有請求貶值損失的法律基礎

  • 協助委託鑑定單位,取得具法律效力的鑑價報告

  • 代表您與對方保險公司或肇事者談判

  • 必要時提起訴訟,主張您完整的財產損失


❗常見問題解答

Q1:只有車體險,保險公司就應該賠車價折損嗎?

A:一般保險公司不會主動理賠「車價折損」,僅限於維修費用,但注意,「車價折損」仍屬理賠範圍。因此,您需另行對肇事方或其保險公司訴訟主張,只要勝訴,保險公司就該賠!

Q2:貶值鑑定費用誰負擔?

A:一般由車主先行墊付,勝訴後可請求對方賠償此項費用。

Q3:訴訟時間會很久嗎?

A:多數案件9~12個月內可獲判決,若雙方能協商和解,時間可大幅縮短。


🔥 想爭取車輛折損賠償?專業律師助您提高勝算!

🚨 千萬不要輕忽車輛折損的損害! 樂羽國際法律事務所楊羽萱律師團隊,在車價折損案件具有豐富經驗,立即諮詢專業律師,確保您的權益不受損害!

📞 立即加入LINE好友,獲得免費法律評估!

加入好友

相關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