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家人突然遭警方逮捕並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許多家屬常陷入極度焦慮:「我什麼時候才能知道案情?他現在情況好不好?是不是被冤枉了?」
這種情況下,由於偵查程序具有保密性,加上羈押禁見限制會面與通訊,導致家屬無法第一時間了解案件進展,甚至可能長達數週毫無消息。
本篇文章將以律師事務所的角度,深入解析羈押禁見期間案情為何難以得知、法律的保密機制、家屬如何透過律師介入了解狀況,以及應對策略與法律途徑,協助您在面對這類突發情況時冷靜處理。
一、什麼是「羈押禁見」?為何會導致資訊斷絕?
1️⃣ 羈押與禁見的定義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當檢察官認為被告有逃亡、串供、滅證之虞,得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核准後,被告不僅被收押,還會受到以下限制:
- 不得會客(含親屬)
- 不得通訊(電話、書信、面會)
- 不得接收外界訊息(報紙、新聞)
2️⃣ 為什麼會被禁見?
法院核准禁見的目的是為了:
- 避免共犯串供
- 防止證據遭湮滅
- 保護證人或被害人
因此,即便家屬焦急萬分,仍會在禁見期間內無法直接接觸被告或得知其說法。
二、家屬何時可以知道案情?
✅ 【關鍵一】偵查不公開原則
《刑事訴訟法》第245條規定:偵查程序應秘密進行。
這表示在偵查階段,即便是家屬,也無法透過檢方、警方得知具體案情,唯一可合法介入並了解資訊的人是:→ 被告本人或家人委任的律師。
想了解哪些親屬可以幫被告請律師,可以參考相關文章《家人可以幫忙請律師陪同偵訊嗎?律師解析委任程序與法律權益》
✅ 【關鍵二】何時可能解除禁見?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的期間,偵查中不得超過2個月,審判中不得超過3個月,但在案件偵查過程中,檢察官可向法院聲請延長羈押,導致期間拉長。審理中的案件,法院也可能裁定延長積壓。
若案情查明、共犯落網、證據蒐集完成,法院有可能提前解除禁見。
常見的解除時點如下:
- 案件轉入法院審理程序(起訴後)
- 共犯到案或筆錄完成
- 禁見期限屆滿,未再延長
- 律師聲請並成功說服法院無延續禁見必要
三、家屬如何得知案情?最佳做法:儘速委任律師
雖然家屬無法探視或聯繫被羈押禁見的家人,但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7條,被告有權委任律師進行辯護,即使在禁見期間,仍可與律師會面。
✅ 律師能做什麼?
1. 偵訊前接見當事人,掌握第一手資訊
律師可在警詢、檢察官偵訊前接見當事人,了解他真實遭遇,辨別是否遭誤會或錯誤指控。
2. 協助當事人沙盤推演、準備陳述內容
律師會針對案件內容進行策略規劃,提醒當事人如何應訊、哪些內容該保留、如何陳述才對自己有利。
3. 筆錄期間在場協助,確保權益不受侵犯
律師可陪同偵訊,除了避免警方或檢察官以誘導式問法讓當事人說出不利供詞外,更可以記錄筆錄內容,確保陳述不要前後矛盾。
4. 蒐集事證並聲請閱卷
律師可向法院聲請閱卷(偵查中僅有羈押庭、延押庭之前可以閱卷),但一旦案件起訴,就可完整閱覽卷證。
5. 爭取交保、撤銷羈押、解除禁見
律師可以依法提出各項聲請,並準備具體事證說明為何不具串供、逃亡之虞,爭取當事人釋放。
想律師如何爭取交保、撤銷羈押,可以參考相關文章《羈押禁見多久才能解除?可以交保嗎?律師完整解析答辯方針》
四、常見家屬問題 Q&A
❓ Q1:可以打電話到看守所詢問案情嗎?
**不行。**看守所不會提供案情資訊,即使是直系親屬,因為偵查不公開、且當事人禁見中。
❓ Q2:可否等禁見解除後再請律師?
雖然可以,但風險極高。禁見初期正是偵查關鍵期,若沒有律師即時協助,當事人可能會在不利條件下被迫供述、承認不實情節。
❓ Q3:多久會開庭?律師能參與嗎?
若是聲請羈押後的羈押庭,通常在逮捕後24小時內就會召開。律師可到場辯護爭取交保、限制住居等替代手段。若是正式審理,則要等檢察官起訴後,法院排定開庭日期。
五、律師建議:家屬可立即採取的行動
✅ 1. 儘速委任律師
這是家屬最快也是唯一合法能了解案情的方式。律師會依法請求與當事人會面,確認案情進展。
✅ 2. 整理相關證據
如通話紀錄、交易紀錄、監視器影像、證人資料等,交由律師評估是否有助於為當事人辯護。
✅ 3. 避免擅自聯絡共犯或證人
若您聯絡案件中的其他人,可能被檢方認定有「串證」之虞,反而讓當事人更難交保或解除禁見。
結語:資訊封鎖不是絕望,專業律師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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