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全責卻不賠「車禍代步車費用」?律師教你如何運用法律依據成功請求賠償

一、🧭 前言|車子被撞已經夠倒楣,還要自掏腰包租車?

「律師,對方變換車道不看路把我撞個正著,鑑定出來對方全責。但現在車子進廠維修要半個月,我每天上下班通勤、接送小孩都要用車,這段期間的計程車費或租車費,對方保險公司竟然說不賠?這合理嗎?」😤

這是最讓當事人感到憤憤不平的問題。很多人以為車禍理賠只要「修好車」就好,卻忽略了在修車期間,你因為失去車輛使用權而產生的額外開銷,其實也是法律保障的損害賠償範圍。

保險公司最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就是:「我們理賠範圍不包含代步費喔!」或是要求你提出「營業損失證明」。別被唬住了!法律並不是這樣規定的。 本文將由專業律師為您拆解:代步車費請求的法律依據、必備證據,以及如何讓不負責任的對方乖乖買單。💸🚗


二、📂 法規重點|代步車費用,法律憑什麼要對方賠?

在法律實務上,代步車費用(或稱交通費用損失)屬於「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一環。

1. 法律依據:民法第 213、216 條

依據《民法》第 213 條第 1 項,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既然車子被撞壞導致無法使用,那麼「尋找替代交通工具產生的支出」,自然屬於《民法》第 216 條所說的「所失利益」。

2. 💡 樂羽法律獨家觀點:沒租車收據也能求償嗎?

這是最多當事人放棄權利的地方!保險公司常恐嚇你:「沒租車收據就不賠」、「我們理賠範圍不包含代步費喔!」。

⚖️ 實務見解:

「查被上訴人本就系爭小客車有使用收益之權利,系爭小客車既因系爭交通事故受損送修,而無法供被上訴人正常使用,被上訴人即因系爭交通事故而受有不能正常使用系爭小客車之損失,故該租賃汽車費用,顯係本件損害賠償回復損害事故發生前之『應有狀態』所必要之費用。則被上訴人此部分請求上訴人2人連帶給付120,000元【計算式:2,000元×60天=120,000元】,自屬有據;至逾此範圍之請求不應准許」

「本院審酌系爭車輛既因被告之侵權行為受有損害,而交通工具亦為一般人工作、生活所需,系爭車輛於修繕期間,原告須另行使用其他交通工具所增加之支出或花費,即與系爭車輛損害結果間有相當因果關係,從而,原告此部分主張應認有其必要性。依國都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濱江廠函覆系爭汽車修繕期間為113年6月28日至7月22日,共計25日。本院認原告於前開期間不能使用系爭車輛,當受有相當於支出租金租賃同品質汽車以供使用之損害,是原告主張受有不能使用系爭車輛損害9萬元(計算式:3,600元×25天),堪信為真,自應准許。」

依照最高法院及多數法院最新見解,車輛的使用權本身就是一種具備金錢價值的財產。縱使當事人沒有實際租車,或者提不出計程車收據,只要車輛確實進入維修,這段期間「無法使用車輛的損失」就已經發生。

樂羽律師團隊擅長引用這類實務見解,主張應參考「同等級車輛之每日租金行情」來計算損害。這代表:即便你這兩週改搭家人的車或騎機車,對方依然要為「剝奪你開車權利」這件事負起賠償責任!

3. 請求的期間限制

代步費的計算標準通常是「合理的維修期間」。

  • ✔️ 樂羽策略: 如果零件需要從國外進口導致維修拖了一個月,我們律師會要求維修廠出具證明,說明這是「必要且無法縮短」的期間,確保每一天的損失都能計算在內。


三、🧩 樂羽團隊辯護策略|對抗保險公司的「不賠」術語

保險公司為了節省成本,往往會利用當事人對法律的不熟悉進行打壓。樂羽律師團隊會採取以下防禦與進攻策略:

✔️ 鎖定「使用價值損失」:不被收據綁死

我們會協助當事人鎖定「車輛停放於修理廠」的客觀事實。

  • ✔️ 法律論述: 律師會具狀論述當事人之車輛等級與每日平均租賃行情,強調「損害與有無支出租金無涉」,將求償基礎從「實際支出」拉高到「財產價值受損」。

✔️ 建立「必要性」:強化通勤與生活需求

  • 強化車輛依賴性論述: 我們會幫當事人主張對於車輛的高度依賴性,詳述當事人的工作、住家距離及家庭需求,建立「用車必要性」,避免法官認為改搭大眾運輸工具是「輕鬆替代」。

✔️ 結合「車價減損」一併請求

代步費通常金額較小,單獨起訴不划算。樂羽團隊擅長將「維修費、車價減損、代步費、甚至精神慰撫金」整合成一份強而有力的損害賠償清單,增加談判壓力。

【相關文章】車價折損怎麼求償?參考車價折損判例教你如何爭取賠償


四、🏆樂羽國際法律事務所成功案例分享🌟

📍 案例1:協助受害者成功請求維修期間42日租車費10萬5000元

當事人於市區遭追撞,車輛修復期為42日,因有其他汽車可得使用,未實際支出租金,但委任我們事務所提告,為當事人提出維修期間單據,最終成功請求42日,共計10萬多元車輛維修期間所失之使用利益(計算式:2,500元×42日=10萬5,000元)。

📍 案例2:商用車遭追撞,修車無法營業,租車補償獲全額判賠

當事人公司名下車輛,平時作為公司接送客戶、送貨之用,修車期間18日,公司無車可用即無法營運。經本所協助向法院提出其維修期間證明與同車款租車價格截圖,雖然客戶實際上沒有租車,但法院最終仍判賠全額租車費支出近4萬元。

📍 案例3:BMW進口車遭撞損 成功爭取原車同級租金賠償

當事人昂貴的BMW進口車遭追撞,車輛維修期間長達近一個月,因有其他汽車可得使用,當事人未實際支出租金,然而在樂羽團隊的不懈努力下,仍成功為本案當事人爭取到30萬的車價減損以及與原車同級車款的租金計算代步費用,創下實務上罕見的有利判決。

📍 案例3:特斯拉遭後車追撞,成功爭取全額車價折損及原車款租金賠償

當事人特斯拉Tesla Model 3車輛在國道上遭追撞,且當事人為科技公司主管,每日確有通勤與商務需求,車輛維修期間無法使用,導致其生活不便,縱當事人未實際支出租金,然而在樂羽團隊的不懈努力下,仍成功為本案當事人爭取到12天的維修期間,以同款車輛的租金計算的代步費用,創下實務上罕見的有利判決。


五、💡 Q&A |車禍代步費常見疑問直擊

Q1:沒租車收據真的能告贏嗎?

A: 是的。關鍵在於你如何運用法院的「法律見解」。樂羽律師會協助你提出該車型在市面上的租金行情表作為依據。法律保障的是「物的使用利益」,而非只有「現金支出」。

Q2:對方沒保險,我還要告嗎?

A: 若對方沒保險,這筆錢就是由對方本人出。如果金額在 10 萬元以下,律師可以協助您走「小額訴訟」。千萬不要因為對方沒保險就自認倒楣。

Q3:代步費有上限嗎?我可以要求按賓士租金賠嗎?

A: 法律的精神是「回復原狀」。如果你原本開的是豪華進口車,我們就會爭取該等級的合理租金行情。律師會幫您抓出最有利的「行情上限」。

Q4:我是職業駕駛(計程車、Uber),代步費怎麼算?

A: 職業駕駛請求的是「營業損失」!我們會依據您的每日平均營業收入(扣除成本)來計算。這部分樂羽律師非常有經驗,請務必保留您的營業日報表或對帳單。


六、🧠 結語:您的權利,不應在沈默中消失

車禍後的理賠,是一場專業與資源的博弈。保險公司會算準你「怕麻煩、沒收據」,用各種理由拒絕賠償。

即便沒有租車收據,你失去車輛使用的「價值」依然存在。 樂羽國際法律事務所專精交通事故處理,我們不只幫你修好車,更要幫你守住每一分應得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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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萬不要輕忽維修期間所失利益的損害! 樂羽國際法律事務所楊羽萱律師團隊,在車價折損案件具有豐富經驗,立即諮詢專業律師,確保您的權益不受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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