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情糾紛牽扯債務糾葛被告恐嚇.誹謗 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

刑事案件|戀情糾紛牽扯債務糾葛被告恐嚇、誹謗 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樂羽國際法律事務_20250408

在感情交往中,有時因金錢往來產生糾紛,更可能因其中一方消極處理導致誤解與訴訟。
本所近期成功協助一名因追討債務而被誣控恐嚇及誹謗的當事人,經我們團隊完整蒐證與積極辯護,最終獲檢察官裁定不起訴,平反清白。

📌 案件經過

當事人與對方因交往關係,曾經出於信任借出金錢,嗣後對方卻斷絕聯繫、不願還款,讓當事人感到憤怒與失望。
為了討回欠款,也想提醒對方不要再欺騙他人,當事人透過通訊軟體留言聯絡對方,並在對方居住地附近投遞傳單,告知其行為與欠債情形,希望能出面協商還款。
未料,對方反將當事人提告恐嚇危害安全公然侮辱加重誹謗,讓當事人陷入刑事風險,備感無助,遂透過友人找到我們樂羽律師團隊的協助。

⚖ 樂羽律師團隊辯護策略

我們在深入了解案情與蒐集所有相關對話紀錄、轉帳憑證後,協助當事人逐一釐清誤解,向檢察官說明以下重點:

1️⃣ 當事人與對方確為交往關係:

我們協助當事人整理雙方過去交往時期的親密對話紀錄及共同出遊、消費明細,證明當時金錢往來屬於交往中基於信任的借貸,而非一般商業行為或騷擾。

2️⃣ 傳單內容並非惡意誹謗:

傳單目的為催討欠款,內容並未使用侮辱性或不實言語,而是基於事實提醒他人留意。這在法律上屬於行使正當權利,無構成誹謗或恐嚇之主觀惡意。

3️⃣ 行為目的係自保與求償,並非滋擾:

我們強調當事人僅希望對方正視債務問題,且內容並無構成對人身安全的威脅或攻擊,也未蓄意擾亂其家庭或生活。

🎉 最終結果

在我們提交完整的證據資料與法律意見後,檢察官認定當事人並無犯罪意圖,且舉動亦未構成相關刑責,
最終裁定「不起訴處分」,成功保護當事人的清白與聲譽!

💡 樂羽律師事務所提醒您:

感情中的金錢往來常成爭議焦點,一旦有糾紛發生,務必理性處理保留紀錄
若不幸遭誣控,更應盡速尋求專業法律團隊協助,保護自身權益不受侵害!

—— 樂羽律師事務所,堅持為您的清白與正義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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