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審敗訴就一定會被關嗎?還能緩刑或改判無罪嗎?
多數當事人在收到一審有罪判決後的第一反應是恐慌:「我會不會馬上被關?」「二審還有救嗎?」「三審可以再打嗎?」
先給你一個關鍵觀念——一審不是終點。依刑事程序設計,你仍可依法提起上訴,爭取二審全面審理、三審法律審查的機會。關鍵在於:抓對論點、補強證據、正確運用程序。以下以律師實務經驗,完整拆解從一審敗訴到二、三審翻盤的可能途徑與策略。
⚖️ 案件說明:詐欺相關法條與偵審流程一圖秒懂
1️⃣詐欺與加重詐欺的核心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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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以詐術使人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取得不法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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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若屬三人以上共同犯之、利用網路等方式公開散布或是冒用公務員名義、以科技方式合成不實影像、聲音等方式,刑度加重。
⚠️除此之外,常見涉及到的罪名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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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防制法》第14、15、16、19、22條等:涉及收款、分流、提領、轉匯,即可能被認定一般洗錢罪或幫助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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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若被認定參與詐騙集團架構,也可能構成。
2️⃣從警詢到一審的流程
警方蒐證 → 依通知到案/拘提逮捕 → 檢察官偵查(可能聲押)→ 不起訴(結案)/起訴 → 一審審理(地院)→ 判決
一審若判有罪,在法定期間內上訴,案件進入高等法院二審。
🧭 一審敗訴後,二審如何翻盤?(事實審+法律審)
二審是最後一次「審理事實」的機會。策略上,我們會把焦點放在以下四大重點:
1️⃣ 無主觀故意(無間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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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詐騙金流:例如帳戶借用係受「求職、投資、情感」詐騙;或僅屬善意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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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分潤、無參與分配:資金來去不清、無獲利紀錄,有助推翻「共同正犯/幫助犯」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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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預見為犯罪行為:透過檢視對話內容、契約約定細節,主張與一般情形無明顯異常。
2️⃣證據不足或證據能力有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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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導式筆錄/程序瑕疵:警詢、偵訊過程是否有違法(未告知權利、未全程錄音錄影、未准交互詰問關鍵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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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證據未被適當調查:通聯、金流、監視器、IP紀錄、電商/平台後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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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被告的單一指述:是否缺乏外部客觀資料印證,依刑事訴訟法156條規定,共同被告不得作為認定被告有罪的唯一證據。
3️⃣被利用/從犯地位極輕(量刑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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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社經背景、被害性:如被詐團利用、弱勢處境、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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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補償與和解:積極賠償、道歉、社會連結良好,可強化緩刑(或量刑減輕)之論述。
4️⃣一審判決論理漏洞(法律見解與說理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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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犯意的推論過度、理由前後矛盾、不當採信單一片面證詞、忽略關鍵反證。
這些都是二審可強力進攻的論點。
⏱️ 實務提醒:刑事案件上訴期間通常為自收受判決書翌日起20日內。錯過即確定,務必把握期限並盡早與律師規劃策略、補件補證。
🧑⚖️ 三審還有機會嗎?——最高法院上訴「法律審」攻略
很多人問:「二審仍敗訴,三審還能救嗎?」可以,但三審是法律審,與二審「事實審」不同。
1️⃣ 三審的審查範圍
依刑事訴訟法第377條,第三審僅審查是否有刑事訴訟法第379條各款違背法令(法律適用錯誤、判決理由矛盾、程序違法)的情形,不重做事實調查。
例如:若僅是不服法院對事實的判斷(例如相信哪個證人),不是三審上訴理由。
刑事訴訟法第379條(當然違背法令之事由)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其判決當然違背法令︰
一、法院之組織不合法者。
二、依法律或裁判應迴避之法官參與審判者。
三、禁止審判公開非依法律之規定者。
四、法院所認管轄之有無係不當者。
五、法院受理訴訟或不受理訴訟係不當者。
六、除有特別規定外,被告未於審判期日到庭而逕行審判者。
七、依本法應用辯護人之案件或已經指定辯護人之案件,辯護人未經到庭辯護而逕行審判者。
八、除有特別規定外,未經檢察官或自訴人到庭陳述而為審判者。
九、依本法應停止或更新審判而未經停止或更新者。
十、依本法應於審判期日調查之證據而未予調查者。
十一、未與被告以最後陳述之機會者。
十二、除本法有特別規定外,已受請求之事項未予判決,或未受請求之事項予以判決者。
十三、未經參與審理之法官參與判決者。
十四、判決不載理由或所載理由矛盾者。
2️⃣常見可爭點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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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適用錯誤:例如對詐欺「行為與結果」之因果關係、共同正犯 vs. 幫助犯的錯置、新舊法適用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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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理由互相矛盾/欠缺理由:先後論理抵觸,或未說明如何從證據推論主觀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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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違法:未給予辯護機會、拒絕必要之詰問/調查、未踐行告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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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違法可能影響結論:例如不當採用違法搜索所得證據而未做證據排除評斷。
3️⃣三審可能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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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回(多數情形):認為無違背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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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發回更審:發回二審重審(這就是「翻盤」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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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改判:少數情況,直接改判。
🔎 補充:非常上訴為檢察總長之權限,並非一般被告可逕行聲請之常規救濟;另再審需有法定再審事由(如新證據足以影響有罪/無罪之認定),門檻高、策略上需審慎評估。
六、案例分享:一審判有罪,二審成功爭取減刑、緩刑
📌 案例 1:【成功案例】涉犯組織犯罪及加重詐欺一審被重判三年六個月,上訴成功爭取緩刑
- 當事人因在詐團擔任車手,偵查及一審都未認罪,一審被重判3年6個月,二審我們接手辯護後,法院最後給予2年有期徒刑,緩刑2年。
📌 案例 2:【成功案例】誤入詐騙集團當收水手,一審被判一年兩個月,上訴成功爭取緩刑
- 當事人在社群網站上看到招募的廣告,按照詐騙集團指示擔任收水手,並招募車手進入集團,一審被判1年2個月,二審樂羽團隊協助當事人在未成功與被害人和解的情況下,仍成功爭取緩刑。
📌 案例3:【成功案例】網路打工竟成洗錢車手,一審判決有罪,二審上訴成功爭取緩刑
- 當事人誤信網路高薪廣告,擔任詐騙提款車手。委任樂羽律師辯護後,我們蒐集對話紀錄證明當事人受騙,協助賠償,法院判刑4月,緩刑2年。
📌 案例4:【成功案例】加重詐欺被一審判兩年,上訴成功爭取到緩刑
- 當事人誤信投資廣告,擔任詐騙轉帳車手,並協助將贓款換成虛擬貨幤隱匿金流,一審被判2年。二審我們接手辯護後,我們第一時間與被害人談判賠償,最終法院准予緩刑5年。
❓ 常見 Q&A
Q1:一審判有罪,會不會馬上入監?
通常不會立即執行;但若正在羈押,仍須就羈押必要性另行爭取。建議同步研擬上訴與交保策略。
Q2:二審能不能提出新證據?
可以。二審仍屬事實審,因此提供新證據是可以的;但建議越早準備越好,避免錯失審理中調查證據階段。
Q3:三審可以「翻事實」嗎?
不行。三審是法律審,重點是原判決有無違背法令,例如法律適用錯誤、程序違法、理由矛盾。
Q4:沒有錢賠,被害人不同意和解還有救嗎?
仍可從故意與構成要件切入,或在量刑上主張參與程度輕微、無前科、固定工作等;透過律師協助調解協商,爭取分期或替代方案,可大幅提昇調解成功機會。
Q5:如果二審仍敗訴,三審勝算大嗎?
三審撤銷比例較低,但並非零。關鍵在於是否能精準指出法律見解錯誤/程序違法/理由矛盾,爭取發回更審。
🧭 結論:二審是逆轉關鍵,三審是法律切入點——請讓專業律師幫你把關
詐欺案件從警詢到判決,證據脈絡龐雜、法律評價精細。一審敗訴並不等於定罪已成——二審是改變事實認定、補強證據的黃金窗口;若二審仍不利,三審仍可就法律錯誤爭取撤銷發回。
面對不確定的刑事風險,請讓有經驗的刑辯律師替你掌握節奏、整合證據與法律論述,為你的自由與清白全力拚搏。若您或家人正因「詐欺案」遭判刑有罪,請盡快與樂羽國際法律事務所聯繫,快速為你盤點一審弱點、規劃二審攻防、評估三審法律切入點,現在就把時間站在你這邊,協助您爭取最有利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