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前言|車修好了,但您消失的權益保險公司說了嗎?
許多車主都有這樣的經驗:愛車好端端地在路上停等紅燈,卻無端遭到後方車輛追撞。
進廠維修後,對方的保險公司通常只會冷冷地說:「我們會負擔維修費,其他的我們不賠。」
但您知道嗎?對於一輛領牌僅兩年多的新車來說,維修費只是「物理上」的復原。
在二手車市場中,您的愛車已經貼上了「事故車」的標籤,價值瞬間蒸發數十萬;
此外,維修期間您被迫搭車、租車的支出,甚至是為了證明損害而花的鑑定費,這每一分錢,法律都賦予您向肇事者求償的權利。
本案當事人駕駛兩年車遭小貨車追撞,雖然損害看似常見,但在樂羽國際法律事務所的介入下,
成功爭取到包含價值減損、代步費在內的 21 萬元全額賠償!
📖二、 案件背景|無辜停等紅燈遭撞,資產價值瞬間跳水
本案當事人於當日駕駛其領牌約兩年多的系爭車輛,正於路口規矩地停等紅燈。
不料,後方由對方駕駛之小貨車,因疏未注意車前狀況,且未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竟毫無減速地由後方撞擊當事人車輛。
事故發生後,對方之過失責任明確,但對於賠償範圍卻與其保險公司百般推諉。
當事人的車輛不僅面臨長時間的修繕,更因為結構受損導致交易價值大打折扣。
當事人提出包含拖車費、價值減損、鑑定費及維修期間代步損失共計 21 萬元之請求,卻遭對方以金額過高、無法律依據為由拒絕。
面對保險公司的強勢與對方的消極,當事人決定委託樂羽團隊,要為自己的資產價值討回公道。
👀三、 樂羽團隊訴訟策略|四層級法律防護,落實全額損害填補
樂羽律師團隊受任後,針對 21 萬元的損失細項,精準援引法條與實務見解,擬定以下四大攻防策略:
- 拖車費用:定位為伸張權利之必要支出
許多人以為拖車費只能自認倒楣,但樂羽團隊主張:事故後委請道路救援將車輛載至服務廠維修,是為了「回復原狀」所必須支出的費用。只要與侵權行為具備相當因果關係,依民法規定即應由對方負擔。法院最終採納我方見解,判賠 2,600 元。
- 價值減損 10 萬元:援引最高法院核心意旨
對方抗辯兩年車已有折舊,不應賠償減損。樂羽團隊強力援引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391號民事裁判意旨指出:損害賠償之目的在於「填補所生損害」。
除了物理性的修復費外,車輛因毀損所減少之「交易價值」,亦屬於回復物之「價值性原狀」。我們證明該車與同款未事故車輛確有 10 萬元的價差,成功讓法院認定此為實質損害。
- 鑑定費用 10,200 元:列為證據實現之必要成本
為了落實價值減損的請求,鑑定費是必要支出。我們主張:此鑑定費用係原告為了實現損害賠償債權所提出之證據必要費用,應視為因車禍所受損害的一部。法院認同此項法律定性,全額判賠鑑定費。
- 維修期間代步利益 98,000 元:主張「所失利益」之補償
這是本案金額最高且難度最大的項目。對方主張當事人未實際租車、無收據而不予賠償。樂羽團隊依據《民法》第184條等規定,主張當事人於車輛維修期間「無法使用車輛之所失利益」受損。
我們論述車輛對於現代人具有高度使用價值,無法用車即為一種財產損害(所失利益)。最終法院核准當事人於維修期間的代步損失共 98,000 元。
✨四、 最終結果|法院判賠 21 萬全額勝訴,正義完全回歸
經過法院審理,認定樂羽團隊所提出之四項請求均具有法律上之相當因果關係,且論證嚴謹、數據有據。
法院判決結果:
- 拖車費:2,600 元。
- 車輛交易價值減損:100,000 元。
- 鑑定費用:10,200 元。
- 維修期間所失利益(代步費):98,000 元。
總計判賠金額:210,800 元。
這份全額勝訴的判決,不僅是對當事人的實質補償,更是對那些企圖以「保險公司不賠」來推卸責任的肇事者一個有力的法律回應。
🤝五、 結語|愛車被撞別只看維修單,您的資產值得更專業的捍衛
車禍後的理賠,不應該是一場與保險公司的討價還價,而應是基於法律事實的完整填補。
無論是兩年車、三年車,只要有價值減損,只要有代步需求,那都是您的合法權利。
「專業的法律建議,能幫您找回被隱藏的權益。」
樂羽國際法律事務所對於交通損害賠償具有豐富實務經驗,我們深知如何透過法理分析與鑑定,為您爭取到每一分應得的賠償。
💬 您的愛車被撞,正為了價值減損或代步費與對方僵持不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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