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雇主信用瑕疵設局借名買挖土機 為當事人全額追回 237 萬損害賠償

民事案件|前雇主信用瑕疵設局借名買挖土機 為當事人全額追回 237 萬損害賠償|樂羽國際法律事務所_20260612

💡一、 前言|人情出名變背債百萬?揭開「借名貸款」的職場陷阱

在職場中,基層員工面對雇主的要求,往往因為不對等的權力關係或基於同儕信賴,而做出超出法律負荷的承諾。

尤其是當老闆以「公司擴展需要、但我信用不佳」、「只是借你的名字辦理貸款,公司會全額負責」等話術包裝時,
許多重情義的員工往往不疑有他,單純地以為自己只是在幫公司一個忙。

然而,在中華民國《民法》的架構下,一旦您在分期付款買賣合約書與本票上簽了字,在法律上您就是實質的「債務人」

當初承諾會全額負責的雇主若經營不善、惡意倒閉甚至拒不繳款,融資公司絕不會向背後的老闆催討,
而是直接對身為出名的您發動雷厲風行的強制執行。

這種從「熱心幫忙的員工」轉眼變成「背負數百萬債務、帳戶遭扣押」的無妄之災,往往讓當事人陷入無比的絕望與愧疚。

本案當事人A,正是因為誤信前雇主B的話術,出名開設商行並貸款購入大型挖土機,
最終前雇主惡意停繳,導致當事人財產、帳戶慘遭融資公司全面扣押。

所幸在樂羽國際法律事務所受任代理後,律師團隊精準的訴訟策略,不僅成功戳破被告在法庭上編造的「租賃關係」謊言,
更獲法院全額判賠237萬多全部勝訴,幫當事人卸下沉重的債務枷鎖!


📖二、 案件背景|信任換來背叛:挖土機融資斷金流,當事人帳戶慘遭扣押

本案當事人A前為D工程行之員工,被告B則為該工程行之負責人。
民國112年 5月間,被告B因自身信用不佳、無法向金融機構申辦貸款,
遂利用主雇間的信賴關係,委請當事人A另外設立「E工程行」作為出名登記主體。

兩造口頭約定,借用當事人名義向C公司分期付款購入大型挖土機1台,
約定每月給付當事人1萬5,000元至2萬元之報酬,並由被告負責繳納一切分期貸款費用。

簽約過程中,皆由被告B出面與C公司業務洽談,當事人A僅於對保時配合簽署分期付款合約書,
並共同簽發一張高達3,300,000元之本票作為擔保。
系爭挖土機購入後,隨即由被告之D工程行實際占有使用,被告甚至在外觀噴漆標記「D工程行」字樣並拍攝宣傳影片。

起初被告均有按時履約,詎料自113年9月起,被告開始以經營不善為由拖延繳款,
導致當事人被迫先行代墊該期款項,被告更在此期間向當事人周轉現金,至今仍積欠265,000元借款未還。

更惡劣的是,自同年10月起,被告徹底拒絕繳納任何貸款,C公司隨即對當事人聲請本票裁定及強制執行,
導致當事人名下彰化銀行之帳戶存款遭全面扣押,受有高達200多萬元的票款債務與執行費損害。
面對前雇主的推諉與名下財產遭凍結,當事人緊急委託樂羽國際法律事務所提起民事訴訟。


👀三、 樂羽團隊訴訟策略|金流與證人雙重追擊,鐵證戳破「假租賃」謊言

開庭審理時,被告B極力狡辯,企圖將「借名登記」扭曲為「租賃關係」。

被告辯稱:挖土機是買在原告名下,被告只是每個月花69,000元向原告租用挖土機,因為經營不善才退租,雙方沒有借名契約云云。 

針對被告避重就輕、企圖逃避巨額損害賠償的抗辯,樂羽團隊在法庭上發動以下三波致命的進攻防線:

  1. 關鍵證人傳喚:還原被告出面接洽商談之客觀事實

樂羽團隊關鍵性地聲請傳喚C公司的承辦業務林先生到庭作證。
證人當庭明確證述:
「本案買挖土機的事,是設備商介紹負責人老闆B給我認識,貸款分期條件、價金總額全都是我跟被告老闆B接洽與告知,
原告當時只是被告的員工,直到對保當天被告才帶原告一起出席簽字。」

證人的關鍵證詞,直接證實了本件買賣與貸款的實質主導者、出資協調者自始至終都是被告,而非名義上的商行負責人。 

  1. 勾稽日常對話紀錄:舉證被告以所有權人自居之客觀行為

我們向法院民事庭提示了兩造的LINE對話紀錄。
當融資公司催繳時,原告發言:「老闆請問一下怪手貸款還沒繳,今天是最後一天了。」被告立刻回復:「OK,等等回電。」

樂羽團隊強力向法官論述經驗法則:若兩造僅為單純租賃,當原告催告被告繳納「貸款」時,
被告理應立即澄清或否認。被告不僅未予否認,更在融資公司法務催收時,主導處分權表示「設備就給C公司拉回來拍賣」。

種種間接事實相互勾稽,足以推理證明兩造間存在實質的「借名登記契約」。

  1. 市場行情數據對比:攻破「低價租金」之不實抗辯

被告主張每月 69,000 元是向原告承租大型挖土機的租金。
樂羽團隊當庭提出並呈遞同等級大型挖土機之租賃市場行情數據明細。
數據明確顯示,同等級重型機械之市場租金行情遠高於該分期貸款金額,被告辯稱之「租金」完全不值採信。
最終,我們成功逼迫被告對於當事人所受的票款、程序費、執行費等損害金額與計算方式全部表示「不爭執」。


✨四、 最終結果|桃園地院判決全額勝訴!被告應給付 237 萬並宣告假執行

這場職場借名貸款官司,法官完全採信了樂羽國際法律事務所的訴訟主張與法理定性,
認定兩造就系爭挖土機存在借名登記關係,並依法類推適用民法委任之規定。

這份237萬全額勝訴的判決,徹底將當事人從高達兩百多萬元的債務深淵中解救出來,
將本不該由他承擔的刑事本票執行與帳戶扣押責任,全數轉嫁回真正的始作俑者身上。


🤝五、 結語|老闆借名、人情代辦藏危機,專業訴訟是解套的唯一出路

在職場人情或家族利益的包裝下,「借名登記」、「代名貸款」背後隱藏的法律風險往往具備毀滅性。

當承諾會按時繳款的雇主或親友突然翻臉不認人、拒絕履約時,融資公司迎面而來的本票裁定與財產扣押,
往往會讓無辜的出名人瞬間信用破產。

「法律不看口頭承諾,只看證據的精準勾稽。」

面對沒有書面契約的借名登記官司,保險公司、雇主或攻擊方往往會編造各式各樣的謊言(如假租賃、假贈與)試圖脫罪。
此時,唯有尋求專精民事財產法與商業訴訟的專業律師團隊,透過傳喚證人、調閱對話金流、重塑經驗法則等細膩的訴訟布局,
才能在法庭上戳破對方的謊言,拿回屬於您的財產正義。

樂羽國際法律事務所擁有豐富的商事契約與借名登記訴訟實績,我們深知您的委屈,更知道如何為您的權益戰鬥到底。


💬 您也因為礙於老闆的人情、親友的請求而無辜出名貸款,現在對方賴帳不繳,導致您面臨法院強制執行或帳戶遭扣押的危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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