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輕信網路投資、求職資訊⚠️」
現今詐騙集團手法越來越多元,民眾找工作時應注意,不要落入詐騙集團的陷阱,相信低成本高效益,誤入迷途成為幫凶‼️
本案當事人原先瀏覽Youtube影片,觀看到投資廣告而進入了所謂的「投資群組」,當事人因一時誤入糊塗遭詐騙集團誘騙,
將自己帳號借給詐騙集團使用,並以該帳號接收的贓款購買虛擬貨幣再交易給詐騙集團。
當事人於一審時被法院判處兩年有期徒刑。
判決後找到了樂羽國際法律事務所-楊羽萱律師求助,在楊律師耐心地協助下,當事人一一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提出上訴爭取減刑或緩刑,
最後,成功替當事人爭取由二年有期徒刑變成五年緩刑。
【👀什麼是緩刑呢❔】
首先,以字面上來看其實緩刑就是「暫緩執行刑罰」,也就是以其他處分為取代「入獄」的條件,而緩刑通常後面會加上年數,例如:緩刑五年。
五年則是指,若判決出來後五年內沒有達到刑法第75條、第75條之1的緩刑撤銷條件,就確定不會執行原先的有期徒刑兩年,也就是說不用入獄,同時也不會有前科紀錄。
那「其他處分」又有什麼呢❔
可以在刑法第74條第2項可以看到,例如:向被害人支付損害賠償、在指定之之機構或團體,提供特定時數義務勞務等。
在這個案例中,不難看出緩刑正是為當事人提供了除入獄之外的悔過自新的另一種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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