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藉著幫助網友匯款以賺取一些額外收入,卻意外地捲入了一場巨大的風波。
當地警方根據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對其進行拘提。面對突如其來的指控和壓力,當事人感到無比的困惑與無助。
透過友人介紹,當事人找到楊羽萱律師替他辯護:
- 被告只是因為領取該項報酬而與該集團成員有關係
- 檢察官亦扣到相關證物,無滅證之虞
- 被告對於案情已據實陳述且又有兩名未成年子女無逃亡可能
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第1項規定,法官訊問被告後,如果認為被告觸犯特定犯罪且嫌疑重大,並有事實能證明被告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的可能且有羈押之必要者,才可以將被告羈押。
藉由以上幾點,楊律師成功幫當事人向法官爭取「不用交保金,僅限制住居不用羈押」,
當事人也能回家和小孩團聚,不用繼續待在看守所。這對於當事人來說,不僅是一個法律上的勝利,更是對他家庭生活的極大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