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手多次行為案件 成功爭取法院裁定併案審理

刑事案件|車手多次行為案件 成功爭取法院裁定併案審理|樂羽國際法律事務所_20260603

💡一、前言|跨區多地開庭、量刑恐失衡?刑事程序中的隱形風暴

在刑事訴訟中,多數當事人與家屬往往將全部的心力聚焦在實體法上的「認罪與否」或「刑度高低」,
卻經常忽略了「訴訟程序」其實才是左右整體戰局的關鍵鑰匙。

特別是近年來各類網路詐欺、違反《洗錢防制法》或多合一的複雜刑事案件,由於金流與斷點、被害人橫跨多個縣市,
當事人往往會面臨同一個事實行為,卻被「多個不同地方檢察署分別起訴」的窘境。

這意味著,當事人必須在多個不同的地方法院之間跨區奔波、反覆應訊;更致命的痛點在於,
各法院的承辦推動進度不一、法官裁判標準不同,容易導致對同一個犯罪行為進行重複評價、量刑失衡或裁判歧異的法律風險。

面對這種跨區域的遍地開花式指控,盲目地在各法院各自作戰,只會平白耗損防禦防線。
我們團隊近期承辦了一宗橫跨多個地院的洗錢案件,將各法院案件進行整體比對分析,
抓出其核心關聯,向法院提出「合併審判聲請」,最終成功獲得法院做出移送併案審理的裁定


📖二、 案件事實|桃園、士林地院各走各的?當事人身心俱疲的法律僵局

本案當事人因一時不察,不慎捲入違反《洗錢防制法》及詐欺取財等刑事風暴。

由於該案件的犯罪樣態與涉及的金流軌跡跨越了不同司法管轄區,
導致當事人同時遭到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與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分別提起公訴,案件也隨之分別繫屬於桃園地方法院與士林地方法院。

兩個法院各自開庭、各自調查,當事人不僅要一邊承受面臨重罪審判的巨大心理壓力,還得在桃園與臺北士林之間跨區域反覆奔波。

更令當事人坐立難安的是,這兩起案件在本質與犯罪類型上明明具有高度的關聯性,若持續由兩個法院各自進行割裂、獨立的審判,
法官將無法完整看見當事人的整體背景與一貫的犯後態度,極可能導致兩邊各自重判,無法有效爭取最有利的整體量刑評價。


👀三、 樂羽團隊訴訟策略|《刑事訴訟法》程序救濟,整合全案防線

樂羽律師團隊受任後,並未流於傳統在實體事實上做無謂的爭辯,
而是立刻從程序法切入,發動以下三大核心辯護策略,成功扭轉多頭馬車的審判困境:

  1. 嚴謹定性「相牽連案件」:建構程序合併之法定基礎

我們團隊細緻檢視桃園與士林兩院的起訴書事實,指出兩案犯罪事實具備高度的牽連關係。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7條第1款之明文規定,主張本案屬於「一人犯數罪」之法定相牽連案件;並進一步援引同法第6條第1項、第2項關於相牽連案件處理方式之法理,向法院力陳本案應由同一個法院統一進行審理、判決,方符合程序法之體系正義。

  1. 量化分析「訴訟經濟效益」

我們向法官強力論述,案件若任由不同法院各自割裂審理,各法院往往瞎子摸象僅能就眼前單一的小案件進行孤立評價,不僅造成司法資源(法官、書記官、開庭時間)的嚴重重複浪費,更無法全面掌握被告的整體犯罪動機、整體情節與完整的犯後態度。

反之,透過相牽連案件的合併審理,能讓單一承方法官站在更高的宏觀視角,
綜合考量全案情節,做出最適切、亦最符合實質比例原則的整體量刑評價,達到節省司法資源並維護法秩序完整性之目的。

  1. 彰顯「完整防禦權」:減輕當事人程序與心理負擔

我們主張,讓當事人面臨重複性的法庭應訊與跨區域的勞力、時間及經濟耗損,已實質上造成了防禦權行使之不當限制。
唯有將案件「統一審理」,才能確保被告能在同一個訴訟程序中,有邏輯、有系統地實現憲法保障之完整刑事防禦權。


四、 最終結果|桃園地院裁定准許!全案成功移送併案合併審判

經書狀中嚴謹的法理勾稽與極力爭取,臺灣桃園地法院法官在審酌我方提出的程序理由後,採納了本所的意見。

法院最終認定,本案與士林地院另案之犯罪事實確實屬於「一人犯數罪」之相牽連案件,
由同一法院進行合併審理不論是對被告防禦權之保障,抑或是對整體訴訟程序之順暢、量刑評價的一致性均屬有利。

本案成功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合併審判


🤝五、 結語|程序走得對,實體防線才能立於不敗之地

程序的精準規劃,往往決定了最後量刑是一加一等於二,還是能成功爭取到合併評價的法律寬典。

「程序是正義的保障,也是辯護的第一道防線。」

當行政與司法機關因管轄權劃分而將您的案件割裂、讓您面臨遍地開花的開庭折磨與量刑失衡風險時,千萬不要盲目應訊。
及早尋求專業律師的介入,透過相牽連案件的合併審理布局,才能在銅牆鐵壁的刑事訴訟中,為自己爭取到最大、最有利的法理空間。

💬 您或您的親友也正面臨同一個大案,卻被不同地方檢察署、法院各自起訴,正面臨跨區奔波、害怕不同法官判決不一的焦慮中嗎?
請不要獨自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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